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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时间:2013-04-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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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教育系统2012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201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我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完成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党委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领导

1、教育系统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2、教育局纪委在区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今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分解任务,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1、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今年确定12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详见责任分解表)。为使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局党委明确了每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责任分担体系。

3、各校校长、机关各科室正职及局直单位负责人为所在学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局党委(局长室)与其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任务,切实抓管所在学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三、狠抓落实

1、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校校长、机关各科室正职及局直单位负责人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教育行政和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管学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每年一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年终,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正职和局直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就抓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别向区委和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各学校校长分别向局党委和教职工大会书面报告。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各自分工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交流和汇报。

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局党委接受区委、区纪委的全面检查考核。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和分解任务,局党委、纪委将对所属学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相应的检查考核,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校长、科室正职和局直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开述廉、全体工作人员评廉活动。

4、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校校长及科室(单位)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导致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除对当事人依纪依法处理外,还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之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并对所在学校、单位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对所在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所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内容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具体责任人

1

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常规管理,提升工作的落实力、推动力

诸培国

朱新华

办公室

张黎明

2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诸培国

严鼎生

张春潮

办公室

人事科

监察室

各学校

张黎明

陈汉兵

曹志荣

各校校长

3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两大体系”建设

严鼎生

钱国华

张春潮

刘  新

人事科

监察室

发财科

各学校

陈汉兵

曹志荣

邢  霞

各校校长

4

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诸培国

郭志明

钱国华

张春潮

刘  新

发财科

监察室

基教科

职社科

各学校

邢  霞

曹志荣

范中华

陈宏明

各校校长

5

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务后勤管理;加强财务审计,健全内控制度

钱国华

朱新华

刘  新

发财科

审计办

各学校

邢  霞

刘  瑾

各校校长

6

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促进“三重一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诸培国

严鼎生

王新荣

张春潮

刘  新

办公室、发财科

人事科、监察室

审计办、勤工办

装备室、校舍办

张黎明、邢  霞

陈汉兵、曹志荣

刘  瑾、张洪兴

朱茂松

7

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规范学校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工作。

王新荣

朱新华

张春潮

刘  新

发财科、装备室

监察室、勤工办

校舍办、各学校

邢  霞、朱茂松

曹志荣、张洪兴

姚   飞、各校校长

8

规范民办、改制幼儿园办学、收费行为

朱新华

职社科

陈宏明、民办改制幼儿园园长

9

严格人事调配、教师录用以及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管理

严鼎生

人事科、监察室

陈汉兵、曹志荣

10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防止、严肃查处违规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

严鼎生

郭志明

钱国华

张春潮

人事科、基教科

监察室、各学校

陈汉兵、范中华

曹志荣、各校校长

11

加强信访工作,做好执纪查案工作

诸培国

张春潮

各科室(单位)、各学校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各校校长

12

加强招生考试管理

郭志明

招生办、基教科

姜智全、范中华

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学校、科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必须切实抓管所在学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2012年通州区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围绕构建和谐、廉洁教育的总体目标,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2012年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责任书。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科室(单位)一把手为所在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抓好所在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违纪事件的发生。

2、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效能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3、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按照道德规范、纪律要求和法律规定廉洁从政,为所在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表率。
    4、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科室(单位)实际,重视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6、严格内部监管。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科室(单位)内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严防工作人员行为失范、权力失控,有效预防违纪事件发生。提倡节俭办事,从严控制公务消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不得公车私驾、酒后驾车。

7、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承担防控信访责任。进一步增强防控信访和化解矛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教育信访量,自觉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8、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党纪政纪的当事人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所在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所在集体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区教育局党委(局长室)         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通州区教育系统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围绕构建和谐、廉洁教育的总体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2年教育系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责任书。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所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也必须按照条线分工的原则,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平时重视并抓好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廉洁教育,健全和落实学校各项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有效防止违纪案件发生。

2、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在学校发展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建设,严禁违规家教,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自觉接受行风建设的检查考评。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资金、财务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 ”,积极配合财务审计。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监督制度。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维修、绿化以及图书、设备、仪器及学生生活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杜绝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
    5、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学校议事规则,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

6、进一步加强食堂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无事故;严格执行关于食堂和小卖部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将“优质服务师生,优质服务教育教学”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严禁以各种手段侵占学生的利益。重视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7、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承担防控信访责任。进一步增强防控教育收费信访意识,规范收费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导致信访的因素,消除引发信访的事项。

8、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教职员工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所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不落实,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教育收费信访被举报到南通市以上部门的,学校及其校长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区教育局党委(局长室)         责任学校(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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